google-site-verification: googlea68847c2ec7792f4.html

理賠保證

理賠保證

物品若有毀損遺失,應於搬運完成當日來電告知,如有不易發現之處,應於3日內告知。

能協助修繕者,以修繕完成為原則,單件修繕以三千元為上限, 如不能修繕之物品,賠償以物品折舊後現值的百分之五十為理賠標。

貴重物品需先告知搬運人員並當場清點,否則事後不予理賠,未告知者視同一 般物品。

消費者自行裝箱,且箱外未註名,也未告知搬運者箱內物品內容, 不予理賠。

家電用品及電腦運送過程中,外觀未受損,且消費者不能證明是搬運過程受損而不能使用,不在理賠範圍之內。

一般物品單件理賠上限為三千元整,特殊物品上限為五千元整,理賠總金額不超過整筆搬運之六成。

運送物品之毀損,損失係因託運人故意或特殊要求所致者,不在理賠範圍內。

        例:工作人員會預先告知消費者將會發生不利搬運或有損害之疑後,消費者仍執意搬運。

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